我校召开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研讨会
发布人:就业处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阅读次数:3469 5月19日下午,副校长张芳儒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研讨会,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分管就业副院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处长顾广辉、副处长宁军胜分别介绍了部门相关工作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以及各章节内容,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与会人员认真查看审阅了《工学交替实施办法》、《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就业工作管理办法》、《顶岗实习管理细则》等相关管理文件,对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商讨,并提出了意见。
研讨结束后,张芳儒副校长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制度是前提、是保障,制度要完善、无盲区,且可操作性强。他强调,制度的建设要立足当前,适度超前,满足发展需要;要全面细致,管理精细;要建立必备的约束机制,同时更要关注核心要件的把握,确保制度规范、全面、便于执行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