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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暨创先争优评比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处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阅读次数:1554

关于2012年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暨创先争优评比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为了切实维护学院毕业生就业利益,进一步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考核文件文件精神,决定对各二级院(系)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创先争优评比,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检查评估与评比以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和创先争优实施方案为依据,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衡量,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机制,全员参与,创先争优,促使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最终实现毕业生高就业率、高质量就业以及家长、学生和企业高满意度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学院分别成立就业工作检查评估与创先争优评比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就业工作检查评估

组长:魏勇 

成员: 慕东周、芮菊新、冷士良、孙勇、宁军胜、张雅媛、杨旭东

(二)就业工作创先争优评比

  长:魏 

副组长:慕东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任:慕东周

  员:芮菊新、冷士良、朱信明、乔德阳、王磊、吉智、孙勇、宁军胜、王德堂、顾广辉、徐云慧、慕金强

三、检查考核程序与创先争优评比办法

1.各院系参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院系就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自评,按照要求于<2012121>前将材料交就业处,以备检查评估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评估。

2.评估主要为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以月报材料为基础。

3.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

4.拟评选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需填写书面申报表,与就业检查材料一起上交就业处。

5、创先争优评比工作,根据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的阶段性工作特点,结合各院系的就业工作月报情况,采取平时考核打分和年底汇总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比,每年评选出就业校企合作创先争优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若干(5人左右),获奖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将给予一定精神与物质奖励。(附院系创先争优分项目建设考核办法)

四、时间安排

1、就业工作检查评估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安排在<121>,由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检查评估领导小组,以《院系就业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组织对本院系就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评并写出书面总结,支撑材料于121前,报就业处备查。第二阶段安排在<2012123>检查评估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院系的材料进行评估考核打分。

2、创先争优评比工作定于123(根据院系创先争优分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准备支撑材料并需在23日之前交就业处备案),由就业与校企合作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打分。

 

 

 

 

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附:院系创先争优分项目建设考核办法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主要

考核点

考核赋分办法

备注

就业工作

45

毕业生就业率

10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毕业生当年底就业率

1.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95%6

2.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不低于99.5% 4

3.达不到规定指标相应扣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12届毕业生首次派遣公布数据。

毕业生签约率

10

毕业生初次签约率;毕业生当年底签约率

1.毕业生初次签约率不低于85%   6

2.毕业生当年底签约率不低于90% 4

3.达不到规定指标相应扣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12届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公布数据。

就业管理和就业实效

25

系(院)就业工作年度评估

根据年度院(系)就业考核评估得分对应折算,即考评满分折合25分,以此类推。

根据院发就业考核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

50

签订合作协议

15

与合作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数量及质量

1.按学院要求完成校企合作协议书数量指标。8

2.签订协议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与院(系)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等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合作的结合点。4

3.合作协议规范,校企联系记录本填写认真、详细。3

签订合作协议书的企业数原则上为开设专业及专业方向数的10倍,每一个专业至少要与2家以上企业深度融合、紧密联系;同时,满足实习、就业需要。

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

25

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共建实验实训基地、技术合作、培训员工等

1.与每一家企业实施订单培养或工学交替得6分;

2.与企业每共建一个实验室、生产性实训基地,并充分利用实验室、实训基地进行产品生产或教学实践活动得10分;

3.与每一家企业开展技术合作项目或提供技术服务得5分;

4.为每一家企业培训员工得3分;

5.以上各项目都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合作项目的支撑材料,最高为25分。

 

 

根据月报数据考核。

常规工作

10

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

1.建有校企合作企业和项目的信息库;  2

2.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3

未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3.按时、规范、准确完成校企合作工作的各类材料、台账。 5

4、对需上交的材料,凡逾期上交的视逾期时间每次扣0.5~2分;上交材料明显不符要求需返回重做的每次酌情扣1~2分,扣完为止。

根据月报数据考核。

加分项目

5

工作研究

5

工作调研;发表论文

1.有一定质量的校企合作、就业工作方面的调研报告,并附原始调查表。 1

2.校企合作、就业工作方面的专题研究文章在院报或其他同等刊物上公开发表,每篇得1分;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每篇得2分。

3.最高5分,超过5分按5分计。

根据月报数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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