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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开展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处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阅读次数:1778

关于2014年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开展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根据《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就业指导服务月开展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在就业和择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指导和服务,帮助大学生充分了解就业形势和政策,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学生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规划自己的学业职业生涯,提高就业意识和就业竞争力,变“被动就业”为“主动择业”;同时,使广大在校学生充分了解各行业的发展前景,掌握应聘求职技巧,提高学生求职的积极性及双选的有效性,营造全校师生员工“人人关注就业、全员共促就业”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梦,我的梦,“扬帆启航——就业指导服务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二、活动主题:

“扬帆启航,实现梦想”

三、活动时间:

201410101120

四、活动内容(略)根据就业指导服务月开展实施办法中活动内容的有关要求准备,并按要求申报。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的开展分为学校和院系两个层面, 1010开始,各学院按不同年级和专业开展针对性的指导服务,特别是针对毕业生开展求职技巧系列培训、职业(工学结合体验)、顶岗实习、校友报告会及其它指导服务活动等、11101120,学校就业处组织就业双选会及安排企业专家的系列就业讲座。系列服务活动的时间、地点、负责人、参与者均由二级学院提供,具体活动推介内容由就业处统一协调拟定。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在925之前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月”具体工作计划,包括固定培训讲座的时间、地点安排、负责人联系方式按要求申报;相应的活动安排《就业指导服务月开展实施办法》中针对活动内容的六个模块分别列出,以便就业处汇总并组织推介。

2、各院可根据本院的特点,加入有针对性的、适合本院毕业生服务工作的内容。

3、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各院系提供的具体工作计划,对各院系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4、请各院系在1210之前将本活动总结和过程材料报就业处。

                    

 

  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201495

 

 

 

 

 

 

附件:主要活动及工作目标:(仅供各学院参考)

1、各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明确就业指导体系,熟练掌握就业指导培训的方法和内容。

2、在校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显著提高,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

3、全体2013届毕业生将自己的简历制作修改完毕,用人单位大规模进校之前,各院系利用就业信息平台组织建立毕业生的电子简历档案库。

4、初步掌握面试技巧,掌握相应的就业信息获取、筛查技巧。

5、毕业生对未来工作环境、就业政策、本院系的就业节奏有基本了解。

6、毕业班主要学生干部对学校的整体就业安排有基本了解。

7、对江苏省网络就业联盟中的协议书和双选表的注册、登记基本了解。

8、熟悉毕业生离校顶岗实习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顶岗实习管理系统的教学任务,合格毕业。

9、熟悉毕业生就业流程,在规定时间注册双选表和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转交本院系就业辅导员老师,以便派遣。

10、熟悉毕业派遣及派遣证、报到证的办理和使用。

11、了解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及转递。

12、其他需要熟悉和掌握的知识。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关于2014年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开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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