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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名制打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晨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阅读次数:2086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独立学院:

为了提高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方便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启用新版《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并实行《协议书》实名制打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起,凡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的,均使用新版《协议书》(见附件)并实行实名制打印。往届高校毕业生仍使用原统一印制的《协议书》。
二、毕业生需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job.gov.cn),激活并填写本人信息,经学校审核无误后,与本人的《就业推荐表》同时下载,使用普通A4纸张打印,并加盖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用章。
三、请各高校按照要求做好宣传指导工作,责任到人,规范管理,确保毕业生顺利、及时就业。我厅将于近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8月28日
 
 
 
 抄报:教育部学生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内各市、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8月29印发 

 

 

附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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