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就业指导>>阅读文章

毕业生离校就业须知

发布人:就业处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阅读次数:2233

一、             生源信息审核:

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由系部分管就业工作的老师统一领导,安排相关班主任老师组织班内同学按要求认真、详细、准确的填写有关内容(如有的学生为插班生请务必注明)。填写汇总好后由各班主任老师签字交到各系部,由系部就业指导教师收集齐全后,录入报盘信息库(已安装的软件),安排学生仔细核对无误并由学生本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招生就业处,以便汇总全院毕业生信息并上报。具体时间不得迟于每年的610。(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应在离校前一个月上报完毕)

二、             照片:

每位毕业班同学必须准备近期免冠照片:一寸10张,用于推荐就业等环节;二寸4张,用于办理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等环节。

三、             就业(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每位毕业生在离校之前均应填写本表,各系部统一安排填写,由各系部从事就业工作的老师按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统一管理,为毕业生的离校后的跟踪服务提供利用。是毕业就业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
要求:1、毕业生应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如实、详细、准确的填写有关内容。
2、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填写好后,毕业后又重新调整工作单位的同学应及时与各系部从事就业指导的老师联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四、毕业生登记表:
如实记载同学们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是对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等的全面总结,学生毕业后,放入毕业生个人档案,是该同学的重要档案材料。每位毕业生均应按时、如实的填写有关内容,由班主任老师收齐,做好鉴定后在要求的时间内交分管系部,统一办理入档手续。
五、信封:
每位离校的毕业生必须准备两个填好地址、收件人的信封,一封用于邮寄毕业证书、一封用于邮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填写要求:每封信的左下角填写本人在校的学号、收件在址最好填写现家庭住址,收件人最好填写家长(姓名)收转本人(学生姓名),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好由班主任收齐交分管系部。

六、             就业前请假手续:

应届毕业生在单独办理外出实习、试用手续时,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各分管系部领导签字后方可离校。

七、             推荐审核表:(具体格式各系根据需要制定)

每一位毕业生在应聘离校前须填写毕业生推荐审批表,由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处、所属系部根据学生本人情况按要求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在每一次应聘时由学生本人携带。应聘结束后,如被应聘单位录用,则由系部留存,如未被应聘单位录用,则由各系部填写应聘情况后返还同学,以备下次应聘。
 

八、             学历证明:

毕业生就业时(因未办理毕业证书),如企业有要求,可由各系部从事就业工作的老师为毕业生开具个人学历证明。

九、             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及自荐材料:

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在初次应聘时应使用复印件(放入自荐材料),直到与企业签定正式协议时,再交给所在企业人事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每位同学在参加招聘时应制作准备自荐材料(多份)。

十、             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录用)证明

每一位毕业同学,在落实就业单位后,应首先开具单位录用证明(个人落实单位或学校推荐单位均按此要求),这关系到同学们毕业后有关手续的办理(如:档案转移、报到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等办理),就业协议或接收证明原则上由班主任老师收集、汇总或由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直接交寄至各系部就业指导老师处(除首批派遣应在61前寄到外,在后续派遣时应在每月的20日前由各系交招生就业处汇总,统一到省厅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1 就业协议书、审核备案表、双向选择推荐表每人一份,毕业生应认真填写就业协议的有关内容,不能漏项。
2 学院代码为:13107
3协议签订好后,毕业生应将协议书学校留存联和审核备案表的登记部门联一起寄回学校。

十一、      报到证、派遣证办理

由系部按派遣时间的要求分批交招办统一到省厅办理派遣手续(首批正式派遣为每年的620日,以后从八月份开始每月进行一次派遣,请班主任老师详细掌握本班级学生的就业(就业协议或接收证明的办理情况)及时与系部分管就业的老师联系,班主任应及时在办理时间前将材料交到各系部从事就业的老师处。
首批报到证、派遣证办理:(因为放暑假,可能给同学们派遣带来不便,请同学们选择首批派遣)

1              签定正式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与用人单位已签,并且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级以上人事代理部门必须在审核备案表上盖章)、可办理毕业生本人异地就业(户口及人事关系直接到企业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

2              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但各种原因无法到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人理代理(审核备案表不予盖章)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必须回原籍安置,毕业生本人需在寄回学校的就业协议书上加以说明(审核备案表就不需再寄),凭就业协议书即可办理回原籍的报到证、派遣证。

3              特殊情况有单位接收(录用)证明及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也可办理首批派遣。

后续毕业生的报到证、派遣证办理:在毕业生毕业当年八月份以后与单位签定正式就业协议或单位接收(录用)证明的,毕业生应及时寄送到各班主任或系部从事就业工作的老师处,按办理程序和时间统一办理。应届毕业生最后派遣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在115日前学院将把所有未派遣的毕业生统一派回原籍。

十二、      学生报到证、派遣证:

1、报到证、派遣证的作用
1)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4)干部身份证明;

2 报到证、派遣证遗失后如何补办    
毕业生毕业当年将报到证遗失的,经由毕业生本人写检查,毕业生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证明属实后,可为其补办报到证,须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原证丢失,系补办"字样。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发现档案中无报到证的,可以补办《关于遗失高校报到证的证明》,办理手续是,单位出具遗失报到证的证明,并登报声明挂失,由学校主管就业部门填写《关于遗失高校报到证的证明》,并盖章,然后凭单位证明及登报声明挂失原件到省教育厅办理。

3、    毕业生的报到期限原则上为两个月(在报到证上注明)。

十三、毕业生户口迁移及遗失补办:
1、学生毕业后户口应凭报到证所开具的地区办理户口迁移收续,由各系部统一到学院保卫处具体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在办好后同报到证一起邮寄给学生本人(也可由学生本人到校自带),毕业生应在收到报到证和迁移证后及时到所属人事部门办理有关人事代理和入户手续(注意两证的有效期)。
2 毕生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由户口迁移证原办理迁入的当地派出所开具未入户口证明(个人详细情况如:姓名、出生年月等)及所属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登报声明挂失,凭证明和登报声明挂失原件到学院保卫处办理补办。
3 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在迁移证上注明),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
十四、学生档案:
学生本人成绩合格,档案资料内容必须齐全,离校手续按要求办理完毕,报到证、派遣证办理好后,各系部从事就业工作的老师将就业报到证(付页)放入毕业生档案并审查档案内容是否齐全,如内容齐全即转交学工处,由学工处统一邮寄至报到证所开具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学生只有在个人档案到达后,方可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人事部门办理人事关系)。
毕业生档案的内容:新生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历年的学习成绩、奖惩情况、学籍异动情况、入党(团)志愿书、毕业离校前体检表、体育达标卡、就业通知书等
十五改派遣:(具体时间为毕业生派遣当年的9月份)
毕业生原则上不予改派,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1 原打印的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必须在报到证有效期内)
2 原派遣报到单位和当地县市级人事主管部门针对该毕业生的有效退函。
3 个人的书面申请
4 新签的就业协议和有效的审核备案表(内容完备)。
 
十六、其它:
根据上级政策和学院的关规定,在学生毕业离校时的其它事项将另行通知和安排。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