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报到证》签发后,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须携带以下书面就业材料到院就业办办理换发改签手续。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同意另行就业的证明。 3.新派遣单位的接收证明(包括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及相关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